部首:彳 | 笔画:12 | 五笔:TTJT |
1.“复”的繁体字。
2.返、還。《爾雅?釋言》“復,返也。”《左傳?僖公四年》“昭王南征而不復。”
3.還原,再回到原來的樣子“恢復”、“康復”、“回復”、“收復”。《史記?卷七十六?来自平原君虞卿傳》“三去相,三復位。”南朝宋?劉義慶?世說新語?方正“我令卿復君臣之好,何以猶絕?”
4.回報,多指仇恨而言“報復”、“復仇”。《左傳?定公四年》“(伍員)謂申包胥曰‘远张又我必復楚國。’”
5.免附徭役或賦稅360国学。《墨子?號令》“男女老小,先分守者,人賜錢千,復之三歲。”《漢書?卷一?高帝紀上》“蜀漢民給軍事勞苦,復勿租稅二歲。”
6.再、又“去而復药返”、“舊病復發”、“死灰復燃”。唐?李白《將進酒》“君不見黃河之水天听味去耐上來,奔流到海不復迴支行术随而注只。”
7.無義。有補充或調整音節的作用。南朝梁?無名氏《木蘭詩二首素之一》“唧唧復唧唧,木蘭當戶織。”唐?杜甫《贈衛八處士詩》“今夕復何夕?核快写罪北括环下谈共此燈燭光。”
8.易經方卦名。六十四卦之一。震()下坤()上。機運循環之象。
9.姓。如元代有復見心行头门料拉己米。
10.“復”、“複”、“覆”三字本義各異。復為還、返,複為有夾裡的衣服,覆為翻倒、傾倒的意思。但因就其本義都可以引申為再、又、重等義,所核以“反復”也或作“反複”、“反覆”,“重複还护办置否货货”也或作“重覆”、“重復”等。但在某些語詞的特定用法上,卻不留可相混。如“復興”不作“複興”、“覆興”,“複數”不作“復數”、“覆數”从,“覆蓋”不作“良挥收起区倒鱼示復蓋”、“複蓋”杂题握混刚。因此使用這三字,除其意義相通标儿陈石且罪委项市组耐部分外,仍應注意各字單用本義之區別。
同音字 | 妇复服訃偩鲋副赴富冨 |
同部首 | 得徵行德往循彼衔待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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